清代军队编制,将统辖的蒙族和汉族军队,分别编为蒙古军八旗和汉军八旗,与原有满族八旗,共为“二十四旗”。
⒈ 清代军队编制,将统辖的蒙族和汉族军队,分别编为蒙古军八旗和汉军八旗,与原有满族八旗,共为“二十四旗”。参阅《清文献通考·兵一》。
引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八旗之制》:“其后归附日众,乃析为八。以本部所属者为满洲,蒙古部落而迁入者为蒙古,明人为汉军,合为二十四旗,制度备焉。”
二èr(1)(数)数目字:一~。(2)(数)序数;表顺序:第~。(3)(形)次等的:~把刀。(4)(形)两样:不~价。
十读音:shí十shí(1)(数)数目;九加一后所得。(2)(形)表示达到顶点:~足|~成。
四读音:sì四sì(1)本义:数目;三加一后所得。(名)(2)数目:~个|~位。(3)姓。(4)我国民族音乐上的一级。
旗读音:qí旗qí(1)(名)旗子:国~|红~|挂~。(2)(名)清代满族的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;后泛指属于满族的:~人|~袍。(3)(名)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单位;相当于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