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由三公受理诉讼。
⒈ 谓由三公受理诉讼。
引《后汉书·王允传》:“诚以允宜蒙三槐之听,以昭忠贞之心。”
李贤注:“《周礼》朝士职,三槐、九棘,公卿於下听讼,故曰‘三槐之听’。”
三sān(1)(量)数目;二加一后所得。(2)(量)表示多数或多次:~番五次。
槐读音:huái槐huái(1)(名)乔木;花淡黄色;结荚果:~豆|~树|~黄|刺~。(2)(Huái)姓。
之读音:zhī[ zhī ]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听读音:tīng听(1)(动)本义:用耳朵接受声音:用耳朵接受声音(2)(动)听从(劝告);接受(意见):~从|~信。(3)(名)治理;判断:~政|~讼。(4)(动)听凭;任凭:~其自然。(5)(名)〈方〉铁皮做的装食品、香烟等的罐子:一~香烟|~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