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不容变更和删改的法规、典章或经典(好工具.)著作。
用来称誉他人著作有如典范一般。《梁书.卷三五.萧子恪传》:「伏以圣旨所定乐论钟律纬绪,文思深微。命世一出,方悬日月,不刊之典,礼乐之教,致治所成。」唐.牛希济〈褒贬论〉:「以一字称褒贬之意,为千载不刊之典。」也作「不刊之书」。
指不能更改或磨灭的有关帝王的记载、钦定典制。
《梁书 萧子云传》:“伏以圣旨所定乐论钟律纬绪,文思深微,命世一出,方悬日月,不刊之典,礼乐之孝,致治所成。”
以一字称褒贬之意,为千载不刊之典。五代·牛希济《褒贬论》
不刊之书
不刊之典作宾语;指典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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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bù ]
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刊读音:kān刊kān(1)(动)古时指书版雕刻;现在也指排印出版:~版|~刻。(2)(名)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杂志;也指在报纸上定期出的有专门内容的一版:周~|月~|副~。(3)(动)消除;修改:~误|~谬补缺。
之读音:zhī[ zhī ]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典读音:diǎn典diǎn(1)本义:(名)典范性书籍:(名)典范性书籍(2)(名)标准;法则:~范。(3)(名)典故:用~。(4)(名)典礼:盛~。(5)(动)旧时用土地、房屋或其他东西作抵押向人借钱:~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