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大罪,死罪。
引战国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汉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今少卿抱不测之罪,涉旬月,迫季冬;僕又薄从上雍,恐卒然不可为讳,是僕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,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。”
《好逑传》第十三回:“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,又加以不测之罪么?”
指大罪,死罪。
战国 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,又加以不测之罪么?《好逑传》第十三回
迷天大罪
不测之罪作宾语;指大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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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bù ]
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测读音:cè测cè(1)(动)测量:~绘(测量和绘图)|~定(测量后确定)。(2)(动)测度:变化莫~。
之读音:zhī[ zhī ]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罪读音:zuì罪zuì(1)(名)作恶或犯法的行为:~案|~犯|~名|~囚|~人|~责|~证|~恶滔天|~魁祸首|~孽深重。(2)(动)过失:归~于人。(3)(形)苦难;痛苦;受~。(4)(动)把罪过归到某人身上:~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