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引决;自杀。
引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晧传》“甘露元年三月, 晧遣使随绍彧报书” 裴松之注引晋张勃《吴录》:“孙峻使詰南阳王和,令其引分。”
《旧唐书·韦嗣立传》:“心徒痛其寃酷,口莫能以自明,或受诛夷,或遭窜殛,并甘心引分,赴之如归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汉文帝前十年》:“将军薄昭杀汉使者,帝不忍加诛,使公卿从之饮酒,欲令自引分, 昭不肯。”
胡三省注:“引分,犹言引决也。”
⒉ 犹引咎。
引唐韩愈《泷吏》诗:“官不自谨慎,宜即引分往。”
自杀。
1.拉,伸:~力。~颈。~而不发。~吭高歌。
2.领,招来:~见。~子。~言。~导。~荐。抛砖~玉。
3.拿来做证据、凭据或理由:~文。~用。援~。
4.退却:~退。~避。
5.旧时长度单位,一引等于十丈。
6.古代柩车的绳索:发~(出殡)。
分读音:fēn,fèn[ fēn ]1.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4.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5.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