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元时代县下分乡,乡下分都,并称“乡都”。亦用以泛指农村地区。
引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司吏》:“吏人既久,人亦熟,在县分管乡都,科差词讼,公行贿赂。”
王闿运《<八代文粹>序》:“何以汉久而后变, 梁禪而已殊?将非朝野之统同,有类乡都之响应乎?”
乡(1)(名)乡村(跟‘城’相对):~间|下~|城~物资。(2)(名)家乡:~音|背井离~。(3)(名)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;由县或县以下的区领导:~镇|~长。
都读音:dū,dōu[ dū ]1. 大都市:都市。都会。通都大邑。
2.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,京城:首都。国都。京都。建都。
3. 美好:“雍容闲雅,甚都”。都丽。都雅。
4. 总:都为一集。
5. 居:“都卿相之位”。
6. 古代称头目、首领。
7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