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办文书的属吏。亦泛指掌管文书翰墨的人。
引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内阁三·书办》:“书办为筦文书者通称。”
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两殿两房中书》:“其中书房入直者,称天子近臣,从事翰墨,如阁臣王文通以永乐甲榜翰林修撰,供事文华殿 ; 宣德年间沉度已正拜翰林学士, 沉粲已官右春坊右庶子,尚结衔文华殿书办。”
《西游记》第九六回:“﹝员外﹞出了经堂,吩咐书办,写了百十个简帖儿,邀请邻里亲戚,明早奉送唐朝老师西行。”
《老残游记》第五回:“旁边一个书办先王拿过单子念道。”
梁启超《变法通议·学校总论》:“以故一切公事,受成於胥吏之手,六部书办,督抚幕客,州县房科,上下其手,持其短长,官无如何也。”
衙署中掌管文书或簿记的官吏。
书shū(1)本义:(动)写字;记录;书写:(动)写字;记录;书写(2)(名)字体:隶~。(3)(名)装订成册的著作:一本~。(4)(名)书信:家~。(5)(名)文件:说明~。
办读音:bàn办bàn(1)(动)办理;处理;料理:~事|~公。(2)(动)创设;经营:~工厂|~学校。(3)(动)采购;置备:~货|~酒席。(4)(动)惩治:~罪|严~|首恶必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