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辨识认定。
引《三国志·吴志·锺离牧传》:“﹝钟离牧﹞少爰居永兴,躬自垦田,种稻二十餘亩。临熟,县民有识认之, 牧曰:‘本以田荒,故垦之耳。’遂以稻与县人。”
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一》:“其后袁州人李夷宾上言,请别加誊録。因著为令,而后识认字画之弊始絶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:“此时潜踪在外,虽这一点物件也恐被人识认,惹起是非。”
⒉ 认识,相识。
引元李致远《还牢末》楔子:“与妻子作生辰,更和着这几个弟兄识认,把一杯酒同乐太平春。”
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闻洛阳刘元普仗义疎财,名传天下,不论识认不识认,但是以情相求,无有不应。”
清钱泳《履园丛话·旧闻·沉百五》:“洪往諭降, 百五故作不识认。”
认得、认识。
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识辨。识破。识相(xiàng )。识途老马。
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识。常识。
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识。远见卓识。
认读音:rèn认rèn(1)(动)认识;分辩:~字|~清是非。(2)(动)跟本来没有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:~老师。(3)(动)表示同意;承认:~可|~输|~错儿。(4)(动)认吃亏(后面要带‘了’):你不用管;这事我~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