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依罪行的轻重分别将犯人流放到远近不同的三个地方。
引《书·舜典》:“五流有宅,五宅三居。”
孔传:“五刑之流,各有所居,五居之差,有三等之居。大罪四裔,次九州之外,次千里之外。”
三sān(1)(量)数目;二加一后所得。(2)(量)表示多数或多次:~番五次。
居读音:jū居jū(1)(动)住:~民|分~。(2)(名)住的地方;住所:迁~|鲁迅故~。(3)(动)在(某种位置):~左|~首。(4)(动)当;任:~功|以专家自~。(5)(动)积蓄;存:~积|奇货可~。(6)(动)停留;固定:变动不~|岁月不~。(7)(名)用作某些商店的名称(多为饭馆):同和~|沙锅~。(8)(Jū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