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时按察使、按察分司,又称监司,亦可称分守。
引明王世贞《艺苑卮言》卷七:“分守既下车,数州吏微过,当稚钦笞之十。”
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司道·方印分司》:“若分守虽云道,然而无钦降方印。”
⒉ 职分。
引《庄子·天道》:“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,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,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。”
宋曾巩《制诰拟词·相制三》:“鼎足居中,各遵其职,分守则异,合谋惟一。”
章炳麟《訄书·订文·附正名杂义》:“九变知言,出於庄周,则百世不能易矣!曰:天也,道德也,仁义也,分守也,形名也,因任也,原省也,是非也,赏罚也,以此大平。”
1.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4.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5.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守读音:shǒu守shǒu(1)(动)基本义:防守:防守(2)(动)守候;看护:~护。(3)(动)遵守;遵循:~法|~约。(4)(动)靠近;依傍:~着水的地方;可多种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