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朝(好工具.)于王庭者;不朝于王庭。
无道;叛逆。
不出门庭。
⒈ 不朝于王庭者;不朝于王庭。
引《左传·隐公十年》:“以王命讨不庭。”
杜预注:“下之事上皆成礼於庭中。”
杨伯峻注:“庭,动词,朝于朝庭也。九年《传》云‘ 宋公不王’故此云以讨不庭。此不庭为名词,义为不庭之国。”
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“鬼方宾服,罔有不庭。”
颜师古注:“庭,来帝庭也。”
宋王安石《上皇帝万言书》:“於是内修政事,外讨不庭,而復有文、武之境土。”
章炳麟《訄书·序种姓上》:“当尧时, 三苗不庭,遏絶其世,窜之三危,其遗种尚在。”
⒉ 无道;叛逆。
引《诗·大雅·韩奕》:“榦不庭方,此佐戎辟。”
毛传:“庭,直也。”
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以待不庭不虞之患。”
韦昭注:“庭,直也。虞,度也。不直,犹不道也。”
汉赵晔《吴越春秋·夫差内传》:“昔吾前王有不庭之臣,以能遂疑计,不陷於大难。”
《明史·西域传一·吐鲁番》:“事干国体,不可不慎。况此贼倔强无礼,久蓄不庭之心。”
陈毅《和郭副司令并呈朱总司令以志其亲临南线之快》:“首夏清和花事残,为讨不庭向江南。”
⒊ 不出门庭。一说,庭当读为“逞”。不逞,不快。见清王念孙《读书杂志·庄子》。
引《庄子·山木》:“庄周反入,三月不庭。”
不朝于王庭,指背叛的诸侯不来朝贡。《左传.隐公十年》:「以王命讨不庭。」晋.杜预.注:「下之事上皆成礼于庭中。」也作「不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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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庭读音:tíng庭tíng(1)(名)本义:厅堂:厅堂(2)(名)正房前的院子:前~|~院。(3)(名)指法庭:~长|开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