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,不认识。
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
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职 ”。
⒈ 不知道,不认识。
引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:“不识不知,顺帝之则。”
郑玄笺:“其为人不识古,不知今,顺天之法而行之者。”
唐韩愈《闵己赋》:“行舟檝而不识四方兮,涉大水之漫漫。”
鲁迅《<集外集>序言》:“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,而且近乎不识羞。”
⒉ 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壹宥曰不识。”
郑玄注:“识,审也。不审,若今仇讎当报甲,见乙,诚以为甲而杀之者。”
不认识。
老婆婆目不识丁,但歌仔戏文却可全本地背诵。
在今天,研究文学几乎等于不识时务。
现代教育如此普及,还有目不识丁纺人吗?
昨天晚上我才发现自己既失职又有眼不识泰山。
刚才我有眼不识泰山,请大人恕罪!
我是一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小人,罪该万死。
他是一个目不识丁的粗人。
对站在面前的文学巨匠,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。
这个“秀才”只字不识,却专会附庸风雅。
要认清形势,不识时务的人是要碰壁的。
[ bù ]
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识读音:shí,zhì[ shí ]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识辨。识破。识相(xiàng )。识途老马。
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识。常识。
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识。远见卓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