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垦闢”。开垦。见“垦辟”。
引《晏子春秋·杂上五》:“高、国服其政,田畴垦辟。”
《孔丛子·巡狩》:“土地垦闢,养老尊贤。”
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乃解酒罢猎,而命有司曰:‘地可以垦辟,悉为农郊,以赡萌隶。’”
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三章第三节:“农民辛勤地垦辟着土地,和手工业者共同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。”
开辟。
垦kěn(动)翻土;开垦(荒地)。
辟读音:bì,pī,pì[ pì ]1.透彻:精~。透~。
2.驳斥或排除(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):~谣。~邪说。
3.法律;法:大~(古代指死刑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