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五hAo86.不娶”。
⒈ 亦作“五不娶”。古代礼教以为五种家族的女子不能聘娶。
引《大戴礼记·本命》:“女有五不取:逆家子不取,乱家子不取,世有刑人不取,世有恶疾不取,丧妇长子不取。”
王聘珍解诂:“取读曰娶。逆,谓悖逆。乱,淫乱也。刑人,谓以罪受墨、劓、宫、刖、髠刑者。恶疾,谓瘖、聋、盲、癘、秃、跛、傴,不逮人伦之属也。丧妇长子,谓父丧其妇,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。”
子,古亦指女子。 《公羊传·庄公二十七年》“曰来归” 汉何休注:“妇人有七弃、五不娶……丧妇长女不娶,无教戒也;世有恶疾不娶,弃於天也;世有刑人不娶,弃於人也;乱家女不娶,类不正也;逆家女不娶,废人伦也。”
五wǔ(1)(数)四加一后所得。(2)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;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。相当于简谱的“6”。参看〔工尺〕。
不读音:bù[ bù ]
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取读音:qǔ取qǔ(动)选取:~道|录~|可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