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日、月和五星纪日的历法。我国通行顺序为日、月、火、水、木、金、土,周而复始。始于古代巴比伦 (一说始于古代埃及 )。我国四世纪时曾有此法。八世纪时摩尼教徒又由中亚康国传入我国。 《新唐书·艺文志三》载有吴伯善《陈七曜历》五卷。 敦煌发现的历书和占星术著作亦有用七曜历者。
引唐杜甫《送樊二十三侍御赴汉中判官》诗:“坐知七曜历,手画三军势。”
七qī(1)(数)数目。(2)(数)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一次;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;共分七个“七”。
曜读音:yào曜yào(1)(名)日光。(2)(动)照耀。(3)(动)日、月、星都叫曜;日、月和火、水、木、金、土五星合称七曜。旧时分别用来称一个星期的七天;日曜日是星期天;月曜日是星期一;其余依次类推。
历读音:lì历lì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历lì(1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(2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