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已。
⒈ 不得已。
引《后汉书·独行传·严授》:“﹝张显﹞蹙令进, 授不获已,前战,伏兵发, 授身被十创,殁於阵。”
《新唐书·沉既济传》:“四方形势,兵未可去,资费虽广,不获已为之。”
金董解元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三:“妾兄郑相幼子恒,年今二十, 郑相以亲见属,故相不获已,以鶯许之恒。”
清王韬《淞隐漫录·田荔裳》:“若以非礼相干,虽死非所闻命……如不获已,焰坑血湖,刀山剑岭,皆我毕命所也,一任处置,何足惧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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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获读音:huò获huò(1)(动)捉住;擒住:捕~|俘~。(2)(动)得到;获得:~胜|~奖|~罪|~救。(3)(动)收割:收~。
已读音:yǐ已yǐ(1)(动)停止:争论不~。(2)(副)已经:时间~过。(3)(副)〈书〉后来;过了一会儿:~忽不见。(4)(副)〈书〉太;过:为~甚。〈古〉又同‘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