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把妇女当作商品,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婚姻形式。是剥削制度的产物。
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条:“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”
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。
婚约起源于古代社会的买卖婚姻,近现代多数国家或地区亲属法也规定了婚约制度。
这一观念确立于早期父权制文化,那时女人和小孩被看作财产,女孩在青春早期就被买卖婚姻交易。
农村妇女的婚姻问题是民国时期妇女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表现为大量存在的童养婚以及婚姻论财、买卖婚姻等现象。
莫坦菲兹承认:阿富汗的婚姻“是一种买卖模式。”
安排跨国婚姻是一桩大买卖。
买卖婚、童养婚、招养婚等各种婚姻形式,都被作家广泛注意和采撷,现于笔端,启人深思。
在农村,特别是比较偏僻落后的农村,还残存着少数包办买卖婚姻的陋习。
近年来,“越南老婆”又带上了贩卖妇女、买卖婚姻等负面色彩,并被解读为中国低阶层男性的婚姻梦。
伦敦的社交社会实际成为了一个买卖婚姻的市场。
买mǎi(1)(动)拿钱换东西(跟‘卖’相对):~票|~布。(2)(Mǎi)姓。
卖读音:mài卖mài(1)(动)拿东西换钱(跟‘买’相对):把余粮~给国家。(2)(动)为了自己出卖祖国或亲友:~国|~国求荣。(3)(动)尽量用出来;不吝惜:~劲儿|~力气。(4)(动)故意表现在外面;让人看见:~功|~弄。(5)(量)旧时饭馆中称一个菜为一卖:一~炒腰花。
婚读音:hūn婚hūn(1)(动)结婚:未~|新~|~礼。(2)(名)婚姻:~约|结~|定~。
姻读音:yīn姻yīn(1)(名)婚姻:联~。(2)(名)比较间接的亲戚关系;如称姐妹的丈夫的弟兄、妻子的表兄弟为“姻兄、姻弟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