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语。梵语dharma,意译“法”,指事物及其现象,也指理性、佛法等。“万法”指一切事物。
引南朝宋朱昭之《难顾道士<夷夏论>》:“《金刚般若》,文不踰千,四句所弘,道周万法。”
宋苏轼《东林第一代广慧禅师真赞》:“而况於出三界,了万法,不生不老,不病不死,应物而无情者乎。”
明汪廷讷《狮吼记·摄对》:“有则万法俱来,无时一丝不挂,贫僧佛印是也。”
[ wàn ]
1. 数目,十个一千:万户侯(中国汉代侯爵的最高一级,享有万户农民的赋税。后泛指高官)。
2. 喻极多:万物。万方(a.指全国和世界各地;b.指姿态多种多样)。日理万机。气象万千。
3. 极,很,绝对:万万。万幸。
4. 姓。
[ mò ]
1. 〔万俟(qí)〕原为中国古代鲜卑族部落名;后为复姓。
法读音:fǎ法fǎ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