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(好工具.)伏罪。
⒈ 不伏罪。
引《汉书·梁怀王揖传》:“王阳病抵谰,置辞骄嫚,不首主令,与背畔亡异。”
颜师古注:“不首谓不伏其罪也。”
《南史·范晔传》:“詔收综等,并皆款服,唯曄不首。”
《清平山堂话本·简贴和尚》:“这婆子不合假装姑姑,同谋不首,亦合编管邻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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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副词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首读音:shǒu首shǒu(1)本义:(名)头:(名)头(2)(形)第一;最高的:~相|~脑。(3)(名)首领:~长。(4)(名)首先:~创。(5)(动)出头告发:自~。(6)姓。(7)(量)用于诗、词、赋;一篇叫一首。